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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义”与“利”

     

摘要

正 一些律师事务所讲究经济效益,一年收入可达数十万、近百万,还有一百多万的。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利”字看得重了,难免发生偏颇。一些刑事案件和没有财产内容或者标的不高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反映请律师难,颇有“有理钱少莫进来”的味道,而有些标的很高的经济案件则成为某些律师争夺的对象,都想担任有关当事人的代理人。道理很简单:一般案件只能收取一点手续费,而经济案件按比例提成,动辄上百成千乃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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