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政治与法律 >预防刑法的天然偏差与公共法益还原考察的化解方式

预防刑法的天然偏差与公共法益还原考察的化解方式

     

摘要

预防刑法将维护社会安全作为内生动力,易忽略对国家刑罚权的约束和限制,具有可能侵害公民自由与权利的天然偏差.预防刑法天然偏差的产生原因既包括预防刑法以保护社会为价值支撑的内部因素,也包括现代社会风险防控需求和公民安全需求的外部因素.运用公共法益还原考察方式化解预防刑法的天然偏差的具体路径为:宏观层面,预防刑法的发展应受限于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之规定;中观层面,预防刑法惩治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抽象法益侵害危险必须具有向实际危害结果演进的现实可能性;微观层面,应将刑法分则中的部分犯罪排除出预防刑法所涉范围,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及其他不涉及公民个人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的犯罪.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