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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法集资防控战役“三法”衔接

         

摘要

金融安全事关国家安全,非法集资破坏了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非法集资防控战役面临“准入”许可形同虚设、监督管理缺位、群众“主动”跳入“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引发“次生灾害”等困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行政的目的在于履职.面对非法集资社会公害如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在非法集资战役中“三法衔接”是可行之举,运用“刑罚”、“行政处罚”、“民事责任”三网过滤,提高犯罪成本,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在法治轨道上挤压非法集资犯罪空间:依法界定和规范民间借贷、明确主管部门责任、综合治理、研发“三法”衔接平台、建立健全被害人救济机制、增强群众防范风险意识、完善受理机制、织密非法集资防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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