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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纠纷调解的“四知、三疏、二拢”

         

摘要

本人在基层派出所多年的矛盾调处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要快速高效地调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矛盾纠纷的调处率,调解人员应做到“四知、三疏、二拢”。“四知”:“知实情、知诉求,知缺陷、知根系”“知实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解人员在进入某一矛盾纠纷调解前,首先必须了解发生矛盾纠纷乃至发生纠纷冲突的客观事实,才能知晓矛盾纠纷的情形因果,才能深知客观事实的子丑寅卯,才能掌控第一手资料,为日后的调解奠定良好的认知基础。“知诉求”:就是要知晓当事人双方所提的要求、欲达的目的,甚至掌握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底线,为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把牢主动权。“知缺陷”:每起矛盾纠纷的双方都有不足之处,调解人员事先必须找准双方当事人的缺失、错误所在,为调解过程中说服当事人提供有力的依据。“知根系”: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就是要深知矛盾纠纷的根源和结点,既要掌握表面的现象,又要深知深层次的原因:另一方面就是要知晓当事人的关系根底,知晓当事人的关系人。在关键的时候,邀请关系人“出山”为我所用.有时会起到”一言九晶、事半功倍”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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