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医师在线》 >不再构成“非法行医罪“并不等于不受“行政处罚”

不再构成“非法行医罪“并不等于不受“行政处罚”

         

摘要

2016年12月19日,一条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引起业医疗和法律圈人士的一片欢呼,媒体纷纷以“重磅”字眼予以报道。人们关注的焦点是,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7),删除原第1条第2项“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属于非法行医行为”的规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