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药学与临床研究》 >从用药纠纷探讨抗结核病药物的用药监护

从用药纠纷探讨抗结核病药物的用药监护

         

摘要

抗结核药肝损害、视神经损害、血液学异常及胃肠反应的发生率较高,用药监护不当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因乙胺丁醇引起患者双目失明、利福平引起过敏死亡,引发两起用药纠纷.抗结核药物安全性低,医务人员要及时监护.用药前做痰涂片、抗酸菌检查,并尽可能做药敏实验,以决定选药;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肝功能、肾功能、视力及各项生理指标.抗结核药物出现严重药品不良事件,要立即停止治疗,给予相应救治措施,医师、护士、临床药师都有责任对患者实时监护,减少用药风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