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石油组织人事》 >能否仅凭合同名称否认事实劳动关系?

能否仅凭合同名称否认事实劳动关系?

         

摘要

<正>一、案情简介2014年3月23日,郭某到某勘测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014年3月23日至2018年12月31日,岗位为钻探工,按月计发报酬。郭某在勘测公司工作期间,其社会保险均未缴纳。郭某每天按照勘测公司规定的"三班倒"工时制度上班,而且每次上下班都是乘坐勘测公司的通勤车。2015年11月20日,勘测公司派郭某等人乘坐通勤车外出开会,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郭某受伤。之后,郭某再未上班。郭某要求勘测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但是该公司主张双方签订的合同系劳务合同,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