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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表彰在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 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标兵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摘要

2005年1月26日,司法部作出决定,表彰在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兵人民调解员。《决定》指出,2002年以来,全国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办发[2002]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丰富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著录项

  • 来源
    《人民调解》|2005年第4期|P.7-14|共8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司法制度;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27 09: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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