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司法》 >多次补正告知行为的程序违法性

多次补正告知行为的程序违法性

         

摘要

【裁判要旨】一次性补正告知是行政机关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多次补正告知属于滥用程序裁量,当事人因此主张信息公开违反法定程序的,应予支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