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之友》 >民间借贷高额利息能否以不当得利索回?

民间借贷高额利息能否以不当得利索回?

         

摘要

<正>案例2013年8月31日,杨某与赵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杨某向赵某借款人民币200万元,10个月的利息是80万元。随后,杨某则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还款,到2014年10月22日,本息共支付280万元。2021年9月7日,杨某以赵某收取的利息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年利率24%为由,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返还多收取的利息,并从最后一笔还款日2014年10月22日起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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