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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规范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关键步骤

         

摘要

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法律规范并在全国全面推开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把人民监督员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规范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关键步骤。主要有三条:一是其实践所取得的巨大成效,从唯物史观科学原理的角度诠释了这一民主法制制度存在的基础;二是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等几个重要文件中肯定了这个制度,为其立法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展望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前景,我们需要用战略眼光和发展的视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陈出新,迎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曙光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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