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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民族歌剧的“长歌”与“短调”

     

摘要

中国民族歌剧在7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美学观念和艺术特色。在音乐形态的运用方面,板腔体咏叹调为主的"长歌"与抒情歌谣体的"短调"成为其中重要的形态,这既是历史的选择更是其承担使命使然。从"延安时期"的初创阶段的探索尝试,经过"十七年时期"的定型与繁荣,至"新时期"一枝独秀的坚守,再到"新时代"各种艺术手段的综合融入,"长歌"与"短调"在中国民族歌剧中的戏剧职能、形式、数量、创作手法等方面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中国民族歌剧要在继承传统、保持本色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就必须在加强戏剧音乐性整体结构、各种音乐形态合理布局综合运用的同时,高度重视"长歌"与"短调"的创作,这不仅是中国民族歌剧民族性的体现,也是歌剧音乐戏剧性与时代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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