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职业 >和谐劳动关系21问——“律·动中国”法律问题答疑

和谐劳动关系21问——“律·动中国”法律问题答疑

     

摘要

问:OfferLetter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如何?孛蝈:从OfferLetter的法律性质来看,OfferLetter是对应聘者的录用通知,换句话说就是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法》未就OfferLetter作出明确规范,但是基于民法理论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内容具体确定的OfferLetter到达受要约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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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2012年第25期|70-7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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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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