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西北人口 >兼具自组织性与保障性的助残服务供给模式探析——以深圳市为例

兼具自组织性与保障性的助残服务供给模式探析——以深圳市为例

     

摘要

供给模式的选择和优化关系到助残等社会服务的效率、保障度及受众满意度.国内外助残服务供给模式可大致归类为"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我国目前基本上采用前者,但效果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在于该模式的"他组织性"及其带来的不可持续问题.为此可探索构建兼具自组织性与保障性的新型助残服务供给系统.深圳市在这方面已做出初步尝试,证明为一个正确的方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