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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中国内地首部环境教育地方性法规周生贤批示:填补空白值得推广

         

摘要

1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在我国内地开展了将近40年的环境教育有了第一部专门法规。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作出批示:《条例》填补了我国环境教育专门立法的空白,是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重要成果,意义重大,值得肯定和推广。《条例》涉及6章39条,不仅突出了政府在环境教育中的主导地位,明确了学校环境教育的基础地位,还强化了社会环境教育制度,确立了环境教育保障与监督措施。《条例》规定,自今年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环境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拒不开展或者不依法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环境教育列入教育督导规划、计划,并定期实施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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