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宁波通讯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努力做好工青妇工作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努力做好工青妇工作

     

摘要

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在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一支不可低估的生力军。按照甬党(2004)13号文件《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决定》精神,全市工青妇组织正积极谋新思路,树新目标,力争更好地发挥他们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新宁波的建设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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