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府新论》 >社保费征管争议的主要形态及其解决——以72份行政裁判文书为分析对象

社保费征管争议的主要形态及其解决——以72份行政裁判文书为分析对象

         

摘要

cqvip:运用可视化与类型化分析等研究方法对72份社保费行政裁判文书进行解读可以发现:社保费征管争议中牵涉缴费人、税务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等多方主体,但现行立法对各主体的权责定位不清;税务机关做被告的案件居多,且败诉比例偏高;案由可分为征缴职责履行争议和缴费争议两大类,具体的争议类型又以征缴职责履行争议为主,而履职争议又包括追缴欠费争议、充分履职争议、缴费关系确认前置争议等类型。上述发现对于解决当前我国社保费征管争议具有重要的法治意蕴,有必要从法律层面确立税务机关的征缴主体地位,建立税费一体化征管模式,厘清社保费征缴法律关系参与主体各自的权责范围,明确缴费人的自核自缴义务以及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的协作义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