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金融 》 >论涉外贷款协议中包税、免税条款的合法性

论涉外贷款协议中包税、免税条款的合法性

             

摘要

正 我国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所得税,原根据1980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1981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办理。到了1991年上述两个税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决定将两个税法合并,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