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中国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再解读——法院权能的视角

中国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再解读——法院权能的视角

     

摘要

在法律治理化背景下,中国法院是国家能力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组织目标的实现程度取决于自身权能的强弱.我国民事案件执行难的根源在于法院权能不足,具体表现在资源汲取权能、组织协作权能、正当化权能和强制权能四个维度.集中清理活动中法院的自我政治化、行政化,模糊权力边界,扩大参与主体范围,以及执行方式的灵活性和执行目标的民生导向等,从不同层面补足了法院权能,促成执行联动的新格局.这种非常规的运动式执行活动暂时消解了执行难问题,却导致政治吸纳司法的非预期后果.执行难的最终化解依赖于常规执行中法院权能的补强,尤其是法院政治地位的提高,而非固守审执分离、司法独立、当事人主义执行模式等理论信条.要排除执行乱的话语干扰,厘清法院执行工作的责任边界,以实现民事执行工作的理性回归.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