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交通管理》 >浅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的看法

浅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的看法

         

摘要

浅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的看法仝建民笔者多年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现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浅谈一些个人看法.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