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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酯用于心房颤动导管消融术后抗凝治疗观察

     

摘要

目的 :观察并比较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酯用于心房颤动(房颤)导管射频消融术(RFCA)后抗凝治疗的效果与安全性。方法 :我院拟行RFCA治疗的213例房颤患者分别纳入A组、B组、C组,各71例。A组术前1-2 d起口服华法林,每日3-6 mg,将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维持在2.0-3.0;B组术后口服利伐沙班,每日15 mg;C组术后口服达比加群酯,每日110 mg。3组患者抗凝治疗均持续3个月。对比3组患者抗凝疗效终点、安全终点、房颤复发率等指标,分析三种抗凝方案的效果与安全性。结果 :3组患者RFCA术后均转复为窦性心律,并获得有效随访,随访时间3-12个月,平均(6.14±1.25)个月。3组患者随访期间均未见死亡、脑卒中、全身栓塞事件及大出血,其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率、少量出血、皮下出血及血尿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B组、C组随访期间房颤复发率分别为15.49%、18.31%、21.13%,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组患者随访期间均未见Ccr异常发生,其ALT异常、Hb异常、PLT异常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酯用于房颤RFCA术后抗凝治疗的效果及安全性与华法林接近,且用药期间无需监测INR,具有较好的临床推广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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