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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技术引发的教育主体行为失范如何判定:方法、类型与表现

     

摘要

智能技术与教育融合引发的一系列教育问题乃至社会问题,其根源在于教育主体行为的失范。判定教育主体行为失范是否由智能技术所引发,可从工具使用、标准制定、规范遵守、干预方式四个方面,衡量教育主体行为是否发生“失范”与“未失范”之间的转换;若满足其中至少一条,则可认为该行为失范由智能技术引发。基于上述判定方法对26个智能技术教育应用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教育主体行为失范主要涉及过程性失范、转型期失范、周期性失范、本质性失范、原生性失范5种表现层次,涵盖82种行为表现类属的20种行为失范类型。多元教育主体的行为失范呈现多层次、多类型的特点,具体表现为:管理者愈加难以平衡教育发展与技术进步,教师被算法绑架并破坏教学生态,企业过于关注商业利益而忽视长远教育目标及教育规律,设计者“目的至上+技术导向”引发设计风险,家长对技术过度放权造成家庭教育问题重重,研究者利用智能技术开展教育研究触犯科研伦理,学习者数字沉迷及其身份认同异化。有效治理教育主体行为失范问题,需要治理主体不断调整规制手段和治理方式,并及时应用“判定标准”对当前教育主体行为的状态进行判断,当主体行为不在属于“失范”行列时,干预和判断进程即可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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