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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字质疑

     

摘要

<正> 现行六年制高中语文课本第五册《子路曾晰冉有公西华侍坐》一文中,对“异乎三子者之撰”的“撰”,注为“才能,指为政的才能。”我认为“撰”字的正确注释为“述说”。其理由有如下四点: 第一,“撰”的义项主要有:(1)写文章,述说,著书。如“著作东观,撰集《汉纪》。”(《后汉书·张衡传》)(2)具备。如

著录项

  • 来源
    《中学语文》|1987年第8期|45-45|共1页
  • 作者

    曾庆明;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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