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医学与哲学》 >再论准生命与生命——与刘虹、孙慕义教授商榷

再论准生命与生命——与刘虹、孙慕义教授商榷

         

摘要

阐述生命的三种基本属性及三种属性之间的关系,死亡的实质及其与植物人的关系,根据生命现象的过程论提出准生命的概念,探讨准生命与重残儿、生育控制、植物人等之间的关系。认为植物人不是准生命,脑死亡并非进入准生命状态,生育控制并非违反人权,而要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