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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的受试者获益之伦理原则分析

     

摘要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简称CIOMS)1993年版最早提出了关于临床研究结束后受试者继续获益的伦理原则.《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版也首次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引起了很大争议,争议集中在两个方面;(1)有没有义务确保研究结束后的受试者继续获益?(2)谁来承担此义务?围绕这些争议,CIOMS和《赫尔辛基宣言》的相关条款经历了多次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各方的利益,但是仍然给具体操作留下了很多问题,同时给伦理审查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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