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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制假技术是犯罪

     

摘要

@@ 顾某原是某市酿酒厂的一名技术人员,2000年10月份,顾某因故离开本厂.此后,周某等三名制造假酒的不法分子找到顾某,商谈由顾某帮助提供该酒厂的包装技术和防伪标志封口的生产技术,以便能使所制造的假酒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欺骗执法机关和广大消费者,并答应支付给顾某技术劳务费11000元.

著录项

  • 来源
    《经营管理者》|2001年第5期|30|共1页
  • 作者

    江南;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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