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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要约邀请视角的先合同义务的探讨

     

摘要

先合同义务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要约邀请阶段存在先合同义务,源于要约邀请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约邀请阶段先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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