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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子思学派的性情论与法思想

         

摘要

在儒家“道统”传承中,子思承其祖说,学于曾参,传之孟轲,上承中庸之道,下启心性之论,被誉为“述圣”.结合传世文献与郭店儒简所涉“子思学派”思想,可见其传扬儒门宗旨,亦长于任法论说,则为先秦由儒入法、礼法演进之关键.子思学派视“好利恶害”之人性为社会规范乃至治道体系的基础,由此牵引出战国政法论说的基本范式.以性情论为中心,子思学派的治道理想游移于传统人文与现实功利之间,富有统合各种社会规范的意味,既阐弘儒家重德之旨,又重倡“任法以治”及赏刑爵禄之策.子思学派于性情之审思、仁利之辨正、礼法之取舍、刑赏之兼顾均富有新见,对战国法家思想颇有启示而不乏暗合,其中蕴含先秦儒法两家的融通一面,预示后世儒法合流的思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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