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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声相益”新解与“文”“字”关系辨正

     

摘要

《说文解字·叙》有“文”“字”之分,后人由于误解“形声相益”的含义,遂把“文”“字”的关系看成“独体”与“合体”的关系.其实“形声相益”并非“形符、声符相加合”之意,因为训诂上讲不通.根据“形声”具有动宾结构用法和“取譬相成”的互证,文章认为“形声相益”应该理解为“形化语言以益象形”,就是在象形造“文”方法基础上增加音义造“字”方法,以突破客观事物局限,达到大量滋生汉字的目的.因此“文”与“字”的区分不在于“独体”“合体”结构的不同,而在于构字取形的途径和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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