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岭南学刊 >论维权型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刑法规制

论维权型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刑法规制

     

摘要

维权型农村群体性事件具有产生背景复杂、维权事由合理、参与主体特殊等特点。借助政治考虑的软法以宏观掌握案件处理方向是必要的。司法机关可通过严格入罪实质条件、宽松适用从宽情节、大力推行刑事和解以实现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可以通过情法相融的审判过程、严肃查处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向公众表明事件的是与非,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促进和谐社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