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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代刑事立法角度看“情”·“理”·“法”三者之间的关系

         

摘要

什么是法?法有什么用途?法当如何适用?自古至今,中国人的看法与西方人的看法有很多不同。在国人的观念中,法律不一定是一个本于自然正义形成的、有内在逻辑体系的强制性规范体系,而是"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的,能够预防和解决一切纠纷的公共技巧和治理术。这一套技巧,其核心成分不是客观、真实、理性、冷峻的科学,而是因时制宜、无微不至的艺术。本文试着从刑事立法角度来对"情"、"理"、"法"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体现出中国人自古对三者关系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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