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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环保法》第九条规定下的环境教育义务主体

     

摘要

随着生态环保理念的不断深入,相关的法律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新《环保法》为典型代表,其在第九条中将环境教育义务主体做出明确规定,突出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媒体在环境教育方面的作用。本文主要对新《环保法》第九条规定下的环境教育义务主体进行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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