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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授权不明时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摘要

《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本文认为,代理权授权不明属于有权代理,被代理人应承担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责任.授权不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与我国代理制度的立法精神不相符合,也不符合国际的通行做法.因此,授权不明时代理人不应当负连带责任.建议在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对授权不明时代理人的连带责任不再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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