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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担任遗产管理人的制度与实践思考

         

摘要

《民法典》以原《继承法》"遗嘱执行人"为基础,用外延更为宽泛的"遗产管理"作为遗产处理的关键词,以遗产管理人的产生、职责、法律责任、报酬为核心构建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框架,这一制度亮点,是对社会经济发展对遗产处理现实需求的回应,有利于多方位保障遗产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律师事务所是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以守法诚信为立足之本,各领域专业律师保证了机构服务质量,独立资产保障了机构的风险担当。故,相较于其他个人或机构,律师事务所具有担任遗产管理人的独特优势,本文从分析遗产管理人制度出发,对律师事务所担任遗产管理人的实践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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