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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录音制作者广播权与表演权的设立

         

摘要

音乐产业变化迅猛,录音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能够以更加便宜、方便的方式接触音乐,新的消费形态和商业模式也使音乐成为人们生活体验的一部分,简单而言,音乐的使用方式从占有使用逐渐转变为体验使用,而现行法律制度却滞后于现今形势,甚至成为制约音乐市场发展的短板。本文拟从录音制作者的广播权和表演权切入,以期通过新法修订更好地平衡音乐产业链中包括消费公众等各方的利益,促进中国音乐产业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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