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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暂住证

     

摘要

晚近以来,东、西方现代国家渐次形成了一个基本的社会事实,即以一种新的社会、政治和法律身份来标定每一社会成员及其彼此关系。个人、社会与国家,人我群己,各依此决定彼此的进退。它不是别的,即通常所谓的“公民”。公民意味着非啬夫(serf)、非奴隶、非臣民,亦非简单的“农民工”或“外来人口”。以公民身份标定每一个体,并由此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界定为公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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