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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综合性大学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与法学教育的改革

         

摘要

我国地方性综合大学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一直是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这种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代下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目前法学教育的人才大部分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但是在具体分工作中却无法适从。因此,本文就针对此问题予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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