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论可预见性规则在我国食品侵权因果关系认定中的适用

论可预见性规则在我国食品侵权因果关系认定中的适用

     

摘要

当前我国侵权因果关系理论发展相对滞后,尤其在食品侵权领域,实务中关于食品侵权因果关系的司法裁判存在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英美法系中可预见性规则是判断因果关系的权威标准,而我国侵权法因果关系领域却没有相关规定,可预见性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对我国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文章阐述了域外法系可预见性规则理论及其在食品侵权领域的运用,进而分析我国食品侵权因果关系理论的弊端,就此提出引用可预见性规则来判断食品侵权因果关系的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