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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制度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配套

         

摘要

公证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缺乏有机的衔接配套和协调一致,是目前公证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探讨和研究公证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配套问题,对于进一步健全和发展我国的公证制度,更好地发挥公证工作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服务、沟通、证明和监督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目前我国公证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之间不够协调配套的表现一是公证制度与实体法的脱节。公证制度要充分发挥其作用,既要依赖当事人自觉地利用公证这一法律手段,更要依赖实体法明确规定哪些事项必须办理公证或可以公证,但是,目前我国民事、经济等实体法规定必须办理公证或可以公证的内容很少,公证业务几乎都是依赖当事人的申请,这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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