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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区别

     

摘要

正 区别点之一:监督方位不同。行政监察是政府内设的监察机关,通过监督检查,自我制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属于行政内部监督体系。而行政诉讼,是与行政机关并列的审判机关,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属于行政外部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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