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学 >对两个刑法司法解释的理论探究——兼论法条的从重选择

对两个刑法司法解释的理论探究——兼论法条的从重选择

     

摘要

正 为了依法严惩为牟取暴利而从事非法出版活动和盗窃通讯设备破坏通讯线路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7年11月27日和1990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依法严惩盗窃通讯设备犯罪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危害特别严重的从事非法出版和盗窃通讯设备的犯罪行为,在法律条文的适用上,实行从重选择。本文拟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理论根据和法条的从重选择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探究,以就教于刑法学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