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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与海峡两岸律师实务

         

摘要

正 台湾当局于1992年9月18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件》(下简称《关系条例》),表明涉台法律事务的处理进入新的阶段,预示着海峡两岸的涉台律师业务将会日趋增多,因而《关系条例》的实施对涉台律师实务有何影响,就成了海峡两岸律师所关心的问题,更是海峡两岸律师所要解决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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