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
继承权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108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社会学、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83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5407篇;相关期刊519种,包括法学、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2015南京国际生命伦理学论坛暨中国第二届老年生命伦理与科学会议、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民法理论研讨会、“日常秩序中的秦汉社会与政治”国际学术研讨会等;继承权的相关文献由846位作者贡献,包括潘家永、李文成、李德勇等。
继承权
-研究学者
- 潘家永
- 李文成
- 李德勇
- 李配银
- 李化武
- 王景龙
- 王玉信
- 魏晓雯
- 叶志宏
- 吴幼敏
- 和丽军
- 牛凌峰
- 叶和礼
- 季差
- 张兆利
- 张超
- 新农
- 李坤
- 李明胜
- 李炜钧
- 陈爱萍
- 严利东
- 井川
- 亚生
- 佚名
- 全永波
- 冯彦明
- 冯菊萍
- 冷华
- 刘春茂
- 刘芳
- 吴云
- 吴宏泽
- 吴晓红
- 周薇
- 唐黎标
- 喻萍
- 孙一君
- 孟亚生
- 廖光中
- 廖柏林
- 张东明
- 张佩霖
- 张力
- 张唯一
- 张岩
- 张珊珊
- 张立春
- 张艳霞
- 戴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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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俊美;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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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法定继承范围继续扩大,住房作为当下家庭的主要遗产,被继承分割既不利于夫妻一方去世后配偶的正常生活,也不利于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典型案例引证,在现有研究成果资料基础上,层层分析,探索我国现行《民法典》父母、配偶、子女住房继承权的纾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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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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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立足于当代社会背景的基础上,分析了丧偶儿媳、女婿取得继承权应尽的主要赡养义务范围标准问题,并分别在赡养时间,程度标准,精神赡养方面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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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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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贵州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低于全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平均水平。本文以 A 市为视角深入分析目前贵州省的妇女权益保护现状,总结出贵州省妇女的人身权益、平等就业权和继承权的相关问题。究其原因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和法律制度不完善,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以加快贵州省妇女事业发展,提高整体的社会文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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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有兄妹四人,小时候因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将我二妹送养了。今年我父母都去世了,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请问,我已经被送养的二妹对这套房产有继承权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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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翼飞;
阴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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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承制度是民事法律中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产归属与传承的基本制度,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成员的财产利益。继承权的丧失与宽宥是继承制度的重要内容,《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在原《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新增宽宥制度并补充扩大其适用情形,填补了原有规则的设计缺陷,完善了继承权丧失制度,更加符合民法保障私权自由的原则精神和家庭财产代际传承的实际需求,体现了“人亲和谐、人性友善、人财共济、人伦正义、人本秩序、人文关怀”的核心法理思想,具有重大的法律价值。在解释和实施宽宥规则时,应当分别厘清适用与不适用的情形,准确把握其适用时间、适用条件及表现形式,兼顾法理、伦理、情理,才能更好地发挥该制度的保障功能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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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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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信网码号资源,是指由数字、符号组成的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用户编号和网络编号。电话号码作为码号资源的重要种类,无疑是法律保护的客体。但是,围绕电话号码产生的法律纠纷类型多样,法律适用经常引发争议。而争议的核心即电话号码的法律性质,以及由此决定的各方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码号资源属于稀缺的电信资源,具有公共性和经济价值,同时,自然人的电话号码具有人身性,属于个人信息。电话号码的法律性质并不单一,因此会涉及物权、债权、继承权以及个人信息权益等多种民事权利、权益的规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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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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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38岁的郑州市民胡志强的妻子患病离世,他与12岁女儿胡晓蕊相依为命。亲朋好友没少帮他张罗对象,胡晓蕊却对父亲再婚很抵触,为了照顾女儿的感受,胡志强推掉了不少相亲机会。与胡志强不同的是,35岁的陈娟因与丈夫性格不合离异,6岁的女儿李萌萌乖巧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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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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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介绍赵女士与严某登记结婚后与公婆共同生活。12年前丈夫严某因车祸不幸身亡,赵女士为了照顾年迈多病的公婆没有再嫁,仍然尽心尽力地赡养老人、抚养幼子。去年4月和9月,赵女士的公婆相继因病去世,身后遗有房屋、家具等30万余元的遗产。当赵女士打算继承这笔遗产时,遭到了其公公侄子等人的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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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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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遗产分割诉讼中,如果主张继承权的主体只有一个,没有争讼权利的被告,诉讼程序无法启动,诉讼无法进行。从表面上看,诉讼困境是由于这类案件没有争讼性造成的,但实际上所反映出来的是我国民事诉讼对这类非讼案件缺乏必要的程序应对,而更深层的原因则是非讼法理在民事诉讼理论研究和立法中都未被充分重视。基于这些障碍,本文通过实证分析、比较法研究的方法,探索唯一继承人案件可以适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