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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的现代性十大困境

     

摘要

我国法的现代化与现代性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主要问题一是对何为现代性本身的研究不足,二是对当下法律的现代性问题研究不够.由于我国法律现代性问题面临时空上的双重否定:在时间上对历史传统的否定,在空间上对本土法律的否定,这造成了中国法律现代性的实现面临十大困境:老师打学生的尴尬、普适性原则与地方性知识何去何从、国家主权与法律全球化的消长、平等与身份的对峙、社会至上与保障权利的对抗、单位金字塔与公共交往理性的不谐、政治权威与法律权威的抗衡、法律工具性主张和规范性需求的紧张、刀把子定位和司法独立难协、法律统一与地方利益的冲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的每一进步都是以社会主义观念的创新为先导的,而实现法律现代性的主要障碍恰恰是"目的论社会主义"观念.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十大困境,必须实现从"目的论社会主义"到"手段论社会主义"的观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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