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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ODN案看美国董事信义义务的新动向

         

摘要

以美国特拉华州为代表的公司法律中,法院在对董事决策进行司法审查时,会通过“商业判断规则”等做出有利于董事的推定;仅有当原告满足了较高的举证责任,如证明董事恶意、非独立或攫取了公司的商业机会,案件才有可能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而董事免责条款的出现使得原告的诉讼变得更为艰难。但若不符合采用商业判断规则的条件,则会导致完全公平规则的引入,对董事相当不利。2017年ODN案判决表明,对优先股超出普通股权利的特殊保护不为信义义务所要求;董事陷入利益冲突时,董事会保护优先股股东的决策可能会失去商业判断规则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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