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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坚特公有制为主体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中指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标志。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这条原则。”但是,近些年来出现了各种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思想,有些人并不公开提出“私有化”主张,而是提出一些似是面非的观点,有很大的迷惑性,特别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作为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我们有必要分清是非,把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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