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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县级司法权限与诉讼处理程序试析

     

摘要

唐代县级机构是最低一级的司法诉讼和审判机构。县级司法权限包括地域管辖权限和级别管辖权限,一般案件的诉讼摘要和审理需经案发地的县级机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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