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 >承包人拖欠工资 发包方先行垫付

承包人拖欠工资 发包方先行垫付

             

摘要

今年6月,辽宁省辽阳市包工头董鑫和开江县包工头马晓辉两人共同承包的川气东送管道工程山区线路第4标工程,由于不善管理,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发包方廊坊中油华宇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欲将董鑫、马晓辉清退出场,继而对“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务工人员王亚光、冯磊等8人投诉到开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