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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包方原因推迟开工,承包人如何主张索赔?

         

摘要

案例北京天天建筑公司与中非研究院签订一份关于玻璃幕墙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研究院将其服务楼工程的玻璃幕墙发包给天天建筑公司承包施工,合同中对施工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事项作了约定,其中开工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天天建筑公司按约进场施工,却因工程不符合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撤销,天天建筑公司被迫停工,因此拖延6个月才恢复施工.当时,双方商定,就现场人工、机械窝工损失事宜,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人民币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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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1年第8期|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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