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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记下的工资表

         

摘要

唐代诗人白居易为官的俸禄,在他诗中有清楚的记载:他任校书郎时"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任周至慰时"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任京兆户曹参军时"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囤";任江州司马时"官可至第五,俸钱四五万";任太子宾客分司时"俸钱七八万,给受无虚月";任刑部侍郎时"秋官月俸八九万";任太子少傅时"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任刑部尚书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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